消防通道是消防員救援和疏散被困人員的通道,如樓梯、走道、小區出口等。蘇州消防培訓學校告訴你消防通道設計要求如下:
1.建筑物的樓梯間應通向屋頂,通向屋頂的門窗應向外開啟。
2.自動扶梯和電梯不應算作安全疏散設施。
3.直通建筑物附屬車庫的電梯,應在車庫內設置電梯候車廳,并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墻和乙級防火門將車庫與車庫分開。
4.高層建筑直接通向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應設置突出寬度不小于1.0m的防護懸挑。
5.民用建筑應當根據建筑高度、規模、使用功能和耐火等級,合理設置安全疏散和避難設施。安全出口、疏散門的位置、數量、寬度和疏散樓梯間的形式,應當滿足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。
6.建筑物內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門應分開設置,建筑物內的每個防火分區或一個防火分區的每一層,每個住宅單元的每層上有兩個相鄰的安全出口,每個房間之間的水平距離。相鄰兩個疏散門的邊緣不應小于5m。
7.除人員密集場所外,建筑面積不超過500m2、不超過30人、埋深不超過10m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物(室),當需要兩個安全出口時,其中一個安全出口可以使用金屬直梯直接通向室外。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設備房,以及其他防火分區建筑面積不超過地下或半地下的建筑(室),除歌舞娛樂娛樂場所外不超過50平方米,經常入住人數不超過15人。設置安全出口或疏散樓梯。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,建筑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的地下或半地下機房,以及建筑面積不超過50平方米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機房經常入住的15人以上可以設置疏散門。
注意事項
1、作為教室的建筑,應符合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或《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》的要求。教學樓距離甲、乙類的生產廠房、倉庫以及具有火災爆炸危險較大的獨立實驗室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25m。
2、學校的安全疏散出口不得少于兩個,學校用于疏散的樓梯間內,不應附設燒水間、可燃材料儲藏室、非封閉的電梯井、可燃氣體管道等。疏散用門不應采用吊門或側拉門,嚴禁使用轉門,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。
3、應按*規范配置消防器材,并定期進行檢查、更換、保養。規模較大的學校應安裝火災自動報警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。